| 中国有句老话:勿以恶小而为之。
交通法规中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司机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驾车时不准接打移动电话或查阅寻呼机信息。而有些驾车者却以为此举“恶小”,或不以为然,或随意为之,更有甚者,以此来表现性格,体现时尚。近期,笔者在电视上就“捕捉”到了两个这样的镜头:一音乐人,为自己近期的演唱会造势,手驾名车,嘴叼烟斗驶入镜头;一女影星,丈夫由著名摄影师改行当导演,忙,自己四处去拍戏,也忙,一边驾车一边打手机驶出镜头。而采访、编辑、制作、审片者肯定也没觉得有什么别扭或不妥,否则,他们不会把本是追捧的采访变成“违章曝光”。
在车祸中,因乘车人抢方向盘而发生意外的事情虽不多见,但因驾驶员做有碍安全的“小动作”而酿成惨祸的案例却并不难觅。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司机在驾车时因帮孩子捡起掉在车座下的糖块,而导致车辆驶入逆行,将两位路人撞死;北京市京密路,一司机用擦车布打一只趴在前风挡玻璃上的苍蝇,车辆失控,撞在树上,要了一骑车人的命;在石景山,一司机一手扶方向盘,一手去接手机,所驾面包车失去控制,撞在电线杆上,致使同车的亲姐姐和小外甥挤死在车中。一起起车祸提醒着我们:汽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经不住半点闪失,人们在车上的每个危险动作,都有可能带来车毁人亡的惨重后果。
最后要说的是,遵守交通法规是现代人塑造自己和城市文明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美国影星就曾因开车吸烟而使自己为名车拍广告的合同作废,因为商家怕他的举止影响了公司的良好形象。(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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